
责任编辑:汪建沃 来源: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 日期:2011-05-24
近段时间,全国不少地方出台或拟出台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,此举受到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普遍质疑与强烈反对,笔者认为,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确实存在不少疑问: 一是在上世纪末,本世纪初,新疆自治区,四川省等地都出台并实施过类似政策,其结果是收效甚微,后来相继取消, 二是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有违《农药管理条例》和市场经济的原则,“三证齐全”的农药产品可以在市场自由畅通, 三是以往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的一些地方,借“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”为由,收取一定数额的“备案费”,实为“保护费”,出现“以收代管”,“以收代罚”的乱象, 四是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并收取一定数额的“备案费”,上行下效,省一级收,市一级收,县一级收,增加了企业不合理负担, 五是有些企业借交了“保护费”为由,玩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的游戏,变向“掺杂使假”,反而使农药市场监督检查适得其反, 六是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不利于秉公执法,公开执法,透明执法,容易“人为操纵”,“暗箱操作”,从而助长腐败, 要“清洁”农药市场,笔者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: 一是加强农药市场的整顿力度,不断规范“农资人”的农药市场“经营行为”, 二是加大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,加重“不法农资人”的“违法成本”, 三是严格按照《农药管理条例》,《农药生产管理办法》及相应法律 世界杯投注网站,法规规范“农资人”的“守法行为”,从生产,经营的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农药产品进入市场, 四是以查处大案,要案为突破口,不妨“杀鸡给猴看”, 五是农药生产和经营的各级主管部门,质检,工商要开展多层次,全方位,长久性合作,将农药市场真正建设成“放心市场”。